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济南幼儿园全额退费

商报济南消息 近日 , 采访人员从济南市发改委获悉 , 为规范济南市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收费行为, 切实维护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 济南市发改委出台《关于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通知显示 , 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 已提前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及伙食费等 , 需向家长全额退费 。 其中 , 办理退园的 , 幼儿园应一次性全额退费;未办理退园的 , 幼儿园可与家长协商确定具体退费方式 。
此外 , 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中的收费项目设定 , 严禁扩大范围、自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 幼儿园不得以开办网络课程等形式为由 , 另外收取费用 。
在具体实施方面 , 复园时间为当月15号前的 , 当月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济发改物价〔2019〕90号)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复园时间为当月16号后的 , 当月按工作日折算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 复园次月及以后 , 恢复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济发改物价〔2019〕90号) 。 各区县(如历下区)原保教费减免政策继续执行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疫情防控期为2020年2月1日至复园之日止 。 另外 ,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 , 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采访人员丁一凡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