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以法律之剑规范科技应用( 二 )


人格权编编纂中 ,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章节回应了上述新问题 , 从一审到四审 , "隐私"定义不断完善 , 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 , 明确提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恶搞换脸"侵犯肖像权
2019年3月 , 南京的黄先生的遭遇引发关注 。
黄先生父母早亡 , 与之相依为命的哥哥年初又不幸去世 。 因家中大小事务包括自己低保都预存、挂着哥哥手机号 , 黄先生便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 , 带着全部手续去手机移动营业厅办理号码过户 , 但数次被对方以"需双方本人到场"为由拒绝 。
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面临的新型法律问题层出不穷 ,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就是其一 。
民法典草案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 回应了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 。
比如 , 首次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 。
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 , 一直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 不过 , 去年有人用AI技术将演员朱茵的脸换成了杨幂 , "AI换脸"对肖像权维权提出了新的挑战 。
两个月后 , 人格权编草案二审稿提请审议时 , 回应了"AI换脸"的肖像权维权问题 , 新增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 , 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 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同时 , 二审稿还将"声音"纳入了人格权的保护范围 。 也就是说 ,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恶搞换脸";伪造他人的声音、面部表情及身体动作 , 拼接合成虚假内容 , 均属于侵犯肖像权、声音权 。 草案清晰地表达了民事基本法保护公民权益的态度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