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民权利的庄严宣示——民法典草案释例( 二 )


●案例:某网站采用会员制方式为会员提供各类广告服务 。合同订立阶段,该网站在“服务条款”中规定网站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可随时停止提供服务、转让本协议无须经过同意等内容 。
●草案: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点评: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委员
草案既对现行合同法合理规定予以保留和延续,也进一步体现了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 。实践中,经常有经营者将合同的重要条款隐藏在合同条文之中,导致消费者容易忽视、忽略该条款,进而对自身产生重大不利 。将选择权留给弱势的消费者一方,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
关键词:禁放高利贷
●案例:2014年5月,手头有点紧的王某某看到市场上借钱很方便,就在一家金融公司借了10万元 。但实际只拿到9万元 。此次借款利息是每月3000元 。为了归还逾期借款,王某某只能向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每个月的利息很快发展到两万元 。迫于欠款“雪球”越滚越大,王某某不得不卖掉了房子,还因挪用公款被判刑 。
●草案: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点评:皮剑龙委员
这一规定表明了国家对高利放贷日渐趋严的惩处态势,将对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起到积极作用 。禁止高利贷也是为了鼓励公众将更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这在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有重要现实意义 。
关键词:旅客“霸座”
●案例:2018年8月21日,从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列车上,孙某在一位女乘客上车前,先坐在了属于该乘客的座位上 。该乘客上车后,孙某继续“霸座”,并拒绝与乘务人员沟通,称“无法起身,不能归还座位” 。
●草案: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 。
●点评:皮剑龙委员
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方面,出现了旅客“霸座”、强抢方向盘、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运输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存在因承运人履行安全运输义务不到位,导致时常发生安全事故等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情形 。把旅客对号入座写入民法典,将从民事立法上进一步规制“霸座”行为,防止“破窗效应”,保障运输秩序更加安全可控 。
人格权
维护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 。民法典加强人格权立法,使其独立成编,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发展和创新,是对人格尊严民法保护的深化 。
关键词:隐私权
【民法典人民权利的庄严宣示——民法典草案释例】●案例:某脱口秀演员和老东家产生合约纠纷,被索赔3000多万元 。2020年5月初,该演员投诉其个人银行账户交易信息未经授权而被银行非法调取 。后银行承认泄露信息一事并道歉 。
●草案: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
●点评: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代表
草案完善了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表达了民法对人的全面、终极关怀 。网络时代,政府部门、企业、社区等各种主体都会采集公民个人信息,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尤其引人关注,这一规定体现了时代特色 。
关键词:禁止性骚扰
●案例:在广州一家外企工作的某女士受到公司主管骚扰长达数月 。某女士曾多次向公司投诉未果,反被开除,于是将主管和公司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定该主管行为构成性骚扰,须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