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发布征求意见!山东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 三 )


(二)严格政策执行 。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意见》(教发〔2011〕7号) 相关规定 , 对学生食堂要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 不计提折旧 , 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 , 免收管理费;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 , 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的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 。 学生食堂中学校编制内人员的工资经费由学校合理分担 。 要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强度对食堂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
(三)加强食堂信息化建设 。 各高校要将食堂信息化建设纳入智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 充分发挥“明厨亮灶+互联网”作用 , 随机抽查食堂运行状况 , 主动查找、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 要突出食堂线上餐饮服务功能 , 为师生生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
(四)加强监督检查 。 各高校要加大对食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 压实责任、规范管理 , 保障食堂健康运行 。 鼓励各高校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 , 对食堂进行量化监督考核 。 要充分发挥后勤行业组织作用 , 通过行业自律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 省教育厅将加大对高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 适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
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 山东省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后字〔2005〕1号)同时废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