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子存大额关联交易,是否涉嫌控股股东利益输送?( 二 )


然而 , 晶科电子也在招股书中表示 , 专用照明器件如车规级LED器件及模组、植物照明等是公司正在重点投入研发的领域 , 如何在新兴高端LED应用领域抢占市场份额 , 稳定其毛利率水平 , 也是晶科电子正在突围的方向 。 但眼下 , 晶科电子如何解决好大额关联交易和单一采购渠道等经营风险问题 , 才是保障其业绩增长的基石 。
大额关联交易存疑
据招股书披露 , 晶科电子目前属于无实控人的状态 。 控股股东微晶光电持股比例虽然达到了55.5% , 但是微晶光电股权结构最近两年较为分散 , 不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0%以上股份的情形 。
值得注意的是 , 因此控股股东牵扯出的客户和供应商 , 致其关联交易存疑 。
集微网以招股书梳理得知 , 晶元光电是微晶光电的股东 , 也是晶科电子的间接股东 , 晶科电子通过微晶光电采购晶元光电的LED芯片 。 因而 , 晶元光电是晶科电子的重要供应商 , 晶科电子也是晶元光电的重要客户 。
报告期内 , 晶科电子采购晶元光电 LED 芯片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50.47%、42.37%、36.52%、36.01% , 呈逐年下降趋势 。 为降低对晶元光电的依赖 , 晶科电子将华灿光电纳入其LED芯片供应商体系 。 报告期内 , 公司采购华灿光电 LED 芯片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为 2.84%、7.62%、 14.73%、12.74% , 呈逐年上升趋势 。
因而 , 晶科电子在采购渠道上的过度集中风险显而易见 。 同时 , 基于与晶元光电的关联交易 , 晶科电子的单芯片价格也被“放水” , 相比市场上的第三方价格 , 价格差异率较大 。
|晶科电子存大额关联交易,是否涉嫌控股股东利益输送?
本文插图

据招股书解释 , 2016及2017年度晶元光电销售给晶科电子芯片3型号(新型号)的价格分别较第三方低 17.38%及10.57% , 原因为该产品2016年专为客户飞利浦的照明项目而开发 , 目的是对原有的产品芯片2(旧型号)芯片进行亮度提升 。 对亮度有更高要求的其他客户 , 由于仍属前期试样阶段 , 采购数量少 , 因此定价较高 。
直至2017年 , 随着其他客户对新型号芯片需求数量逐步上升 , 经内部评估决定逐步以此替代及淘汰旧型号芯片 , 因此其他客户新型号的价格亦逐步调整至接近晶科电子的报价 。
值得关注的是 , 虽然晶元光电销售给晶科电子的芯片3的采购价格逐步回落至市场平均水平 , 但采购量却居高不下 , 且在晶科电子的总体芯片采购比重不断增加 , 2016年-2019年6月占比分别为24.33%、57.36%、74.06%、74.78% 。
晶科电子对此解释是 , “行业特征和业务需要决定关联采购LED芯片的情况将持续发生” 。 但不容忽视的是 , 以上关联交易在价格上的“优惠” , 采购量的“增长”等尤为显现 ,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 或许需要晶科电子在后续的问询回复过程中给出答案 。 集微网将持续关注 。 (校对/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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