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一堆title的理解?

这不难理解啊,代表了不同层级的职务。首先先说主教制传统教会的圣职结构:主教(bishop),司铎/牧师(Priest),执事(deacon)。主教是拥有完满神权的地区教会领导者,被认为是使徒的继承人,拥有按立司铎/牧师的权力,Priest是拥有独立举行弥撒/圣餐礼仪的最小职位。通常一个教区有一个教区(diocese)正权主教,这就是坎特伯雷教区(diocese of cantebury)主教头衔的来源。而教区组成教省,管理南英格兰的坎特伯雷教省(province of cantebury)的总主教/大主教(archbishop)就是坎特伯雷教区的主教,这就跟罗马教宗也拥有罗马主教的头衔一样。而在英格兰境内有两个教省,一个是约克,一个是坎特伯雷,这两个教省中又以坎特伯雷大主教拥有最高地位和领导权,那么他就成了全英格兰教会的牧首/主教长(The Primate of All England)或者叫坎特伯雷圣座。当代的英国国教会是直接从古代天主教整体分裂出去的,所以结构上基本都没什么变化。而当代世界各地的圣公宗都是由英格兰圣公会分离出去的,各自独立运作,各地有各地的主教长,但都以坎特伯雷大主教为至尊,其实有点像罗马天主教会,以梵蒂冈圣座为尊。只是圣公会坚持古代的平等中的首席的传统,避免建立一个新的罗马天主教会,所以各地圣公会是完全自治的,通过定期举行的会议协调神学观点,而不是罗马天主教集权的圣统制。而在普世圣公宗的这个层面上,坎特伯雷大主教是圣公宗的精神领袖。这跟君士坦丁堡牧首是东正教会的精神领袖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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