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珠海一村民300多棵树被砍,索赔却遭败诉,法官道出原因!( 二 )
本案中 , 供电局按三防指挥部的要求 , 在台风来临前依法砍伐在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高杆植物 , 依法有据 , 因此无需补偿种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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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电力设施保护区?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0条规定 , 电力线路保护区包括: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 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 ,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 。 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 , 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 , 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
所有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被砍伐都无法获得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53条的规定 ,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 , 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 同时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 , 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力设施 , 需要损害农作物 , 砍伐树木、竹子 , 或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 , 电力建设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 简而言之 ,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 如果是先有树后有线 , 则应给予补偿;如果是先有线后有树 , 就无需补偿 。
(采访人员 袁平峰 实习生 洪诗雯 通讯员 钟毅瑜 黄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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