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拟先行先试,个人破产制度将带来哪些变化?

文章图片
面对经营失败 , “诚实但不幸”的创业者将会有破产的权利 。 近日 ,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 。 该条例的核心是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 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自然人 , 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
“个人破产”是啥概念?
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与深圳的实际需求有关 。 在深圳 , 除个体经营者以外 , 近年来大量自然人以个人名义直接参与到商事活动中 。 统计数据显示 , 截至2020年1月底 , 在深圳登记设立的商事主体为329.8万户 , 其中个体工商户为123.6万户 , 占比37.5% 。 除此之外 , 还有大量自我雇佣的商事主体以微商、电商、自由职业者等形式存在 。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分析认为 , 这部分商事主体一旦遭遇市场风险 , 需要以个人名义负担无限债务责任 , 不能获得与企业同等的破产保护 , 无法实现从市场的退出和再生 。 同时 , 经营风险由此无限转移到个人和家庭 , 给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渠道创造了生存空间 。
“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 优化营商环境 , 激发商事主体的竞争力和创造力的需要 , 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 。 ”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说 。
哪些人可以申请个人破产?根据征求意见稿 ,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 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 , 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 可以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 。 同时 , 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五十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
曹启选表示 , 个人破产制度最本质的意义是救济 , “诚实”“不幸”是申请破产的两个关键词 。 这意味着 , 只有诚实守信的债务人 , 在不幸陷入债务危机时 , 才能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 , 并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 , 重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 创造更多财富 。
【新华社深圳拟先行先试,个人破产制度将带来哪些变化?】个人破产是“老赖”的“避债天堂”吗?
然而 , 从立法程序启动伊始 , 个人破产制度就引发了不少的担忧 。 一些债权人认为 , 这样的制度为欠钱不还的“老赖”提供了逃避债务的空间;另一方面 , 经营便利店的深圳市民方杰茂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个人可以申请破产 , 那么今后债权人在借钱时必定会非常谨慎 , 他担心像他这样的个体工商户在需要资金周转时可能比现在更难借到钱 。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征求意见稿对此做了一些制度安排 。 按照规定 , 从破产之日起 , 破产人要面临一个最短三年、最长五年的免责考察期 。 在破产程序中和免责考察期内 , 破产人的多种行为和权利受到限制 , 包括限制高消费、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等 , 还规定了多种不能免除的债务和不能免责的情形 。 比如 , 恶意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金等债务不能免除 , 因奢侈消费等行为而承担重大债务或者使财产显著减少 , 即便个人破产后也不能免除剩余债务 。
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债务人 , 不仅不允许其适用破产免责规则 , 同时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 例如 , 债务人故意隐匿、转移、毁损、不当处分债务人财产 , 或者虚构债务、承认不真实债务的 , 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 构成刑事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充分运用事后救济手段 , 提高违法成本 , 这是非常重要的 。 ”南方科技大学金融系教授王苏生说 , 立法之后 , 配套制度是一个难点 , 针对公众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担忧和疑虑 , 要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完善制度 。
推荐阅读
- 城市|杭州、深圳、南京…楼市竞相复苏?谁在制造紧张气氛?
- 华特气体:特种气体国产替代先行者
- 谭浩俊|深圳调整楼市政策是经验还是教训
- 加配权益技术先行 银行理财子公司后台系统齐变阵
- 日本|财经观察:振兴国内游促日本旅游业复苏引争议
- 新华社|财经观察 | 疫情下各国经济如何“定损”
- 券商中国|深圳限购大招追溯3年内所有离婚记录!新政下交投降温中介日子难过
- 券商中国|深圳限购大招追溯3年内所有离婚记录 新政下交投已降温 中介日子不好过
- 股票|下周下跌空间几被封杀,先行调整的科技、银行股或最先反弹
- 金融|深圳市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启动,金融专家支招防范金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