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建行经理转走储户69万参与网赌 还用储户名义贷款( 三 )


▲董某承认 , 纪女士名下的5万元贷款是其在使用 , 并已逾期 。
律师:涉事银行管理失职
多名银行业内人士指出 , 此事折射出了客户经理董某诸多违规行为 , 也暴露出了建行管理的失职 。
业内人士介绍 , 625万的转进转出 , 是明显的虚存虚贷、虚增存款规模 。此外 , 2016年9月30日 ,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银发(2016)261号文件指出 , 从2016年12月1日起必须执行: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 。但是纪女士名下的贷款和信用卡 , 留的不是本人电话 , 电话实际使用人却是其客户经理 。
2018年1月12日 , 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其中提到 , 代销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范围外的、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属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 。董某说去赌博网站购买彩票 , 是代纪女士的“投资”行为 , 赌博网站不可能持有金融牌照 。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 , 储户的存款存在银行后 , 就与银行之间形成了一种储蓄合同的法律关系 。银行作为储户存款的保管机构 , 应该向储户提供安全保障 , 包括账户安全、信息安全等 。同时 , 银行对存款的安全有法定的监管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银行对储户的安全保障问题 , 我国《商业银行法》就有明确规定 。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的规定 ,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若违反了该义务规定 , 商业银行就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商业银行法》第73条规定 , 商业银行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 , 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 。
付建律师表示 , 如果确定纪女士本人对此事不知情 , 那董某就是利用担任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 , 挪用客户资金归个人使用 , 数额较大不退还 , 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刑法》上的挪用资金罪 。
6月3日 , 上述支行行长王亚飞介绍 , 他对此事深表痛心 , 不会袒护董某 , 已将相关情况汇报至市分行 。
6月4日 , 建行河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他高度重视此事 , 目前 , 建行平顶山分行纪检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视调查情况 , 再定夺省分行纪检部门是否要介入 。查清情况后会依法依规处理 , 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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