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青岛校园周边200米拟划安全区域 关于校园安全家长有建议快来提( 二 )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制度 , 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车辆入校登记及核验制度 , 严禁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 。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活动场所 , 应当经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批准 , 校外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段进入 。学校应当建设安防视频监控管理系统 , 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 , 并实现与属地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接警中心联网 。
幼儿园儿童、小学学生在上课期间 , 在没有其他教师接替的情况下 , 任课教师不得离开教室 。学校应当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教育 , 严格学生日常行为管理 , 公开工作机构和举报电话 , 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早期预警、事故处理和事故干预机制 , 及时处置突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学校发现学生有欺凌和暴力行为 , 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帮助受伤害者 , 自发现之日起十日内完成调查 , 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 , 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学校应当建立新录用教职工和外聘人员身份核查和背景审查制度 , 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有精神病史人员入校工作 。
开展游泳训练提高防溺水事故能力
在学校安全教育方面 , 市教育局提出 , 学校应当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 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以及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 , 采取合理有效方式开展防范诈骗、溺水、欺凌、暴力、毒品、酗酒、性侵害、网络沉迷 , 以及加强国防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和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卫生防疫、心理健康、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专题教育 , 教育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
小学应当组织学生开展游泳训练 , 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 , 提高预防溺水事故能力 。高级中学应当结合军训组织学生开展心肺复苏训练 , 帮助学生掌握初级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 。中小学应当每月、幼儿园应当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寄宿制学校每年应当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夜间应急疏散演练 。使用校车(通勤车)的学校每年应当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校车(通勤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
事关校园安全 , 家长们如有建议可参照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70号青岛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 。来信请注明“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32-82729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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