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速递|抚州“陈辉民”涉黑组织犯故意杀人等20罪名,主犯判死刑


江西抚州市以陈辉民为首等104人 , 早前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 ,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一审宣判后 , 其中陈某等12人不服上诉 。

事件速递|抚州“陈辉民”涉黑组织犯故意杀人等20罪名,主犯判死刑
本文插图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周五(5日)二审宣判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陈某被判处死刑 , 其余上诉的11人被判刑13年至22年 。

事件速递|抚州“陈辉民”涉黑组织犯故意杀人等20罪名,主犯判死刑
本文插图

市中级法院去年11月一审宣判称 , 陈辉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20项罪名 , 判处死刑 , 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组织成员陈辉发、王才进等11人数罪并罚 , 除判刑外 , 另需没收个人财产和罚款 。

事件速递|抚州“陈辉民”涉黑组织犯故意杀人等20罪名,主犯判死刑
本文插图

【事件速递|抚州“陈辉民”涉黑组织犯故意杀人等20罪名,主犯判死刑】市高院二审审理查明 , 陈某等人的黑社会组织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91宗犯罪活动 , 造成6人死亡、 3人重伤、17人轻伤;又用暴力手段非法敛财 , 夺取多间公司股份 , 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 。 市高院强调 , 一审证据确实、定罪准确 , 遂决定驳回上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