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年底 山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6月6日上午 ,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 进一步破解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 扎实推进“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 , 现就促进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 , 在前期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 , 再制定10条措施 。
措施提出 , 加大免税力度 。 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 , 在地方权限内 , 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
措施明确 , 长房租减免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 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 , 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 , 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2020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 , 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按规定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 。
即日起至年底 山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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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年底 山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李秉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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