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叔的思考暗时间|独家|中国最惨创业者:( 三 )


倪叔的思考暗时间|独家|中国最惨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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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 吓唬谁呢?首先 , 股权穿透显示你们科发根本就没有国资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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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难道LP找你们科发看重的不是你们投资的专业度?而是看重你们足够无耻 , 可以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明明是自己做了错误决策 , 却逃避责任 , 转过头来找一个被自己赶走的创业者的麻烦 , 敢问这是你们对LP负责的方式?你们科发就是这么做投资的?
众所周知 , 对赌对赌 , 顾名思义 , 赌的是我能做到这件事 , 做到了我得到奖励 , 做不到我接受惩罚 , 这是大家对对赌的朴素认识 , 如果以一个当事人根本无法影响的结果来定输赢 , 那就是一个典型的赌博 , 和澳门赌场买大小 , 世界杯赌巴西队拿冠军的性质是一模一样的 , 这都是基本常识!
大家搜索”经营权和对赌责任“ , 网上诸多法律工作者发表的论文 , 也阐述了无论协议有否约定 , 属于融资方的对赌人能够正常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是对赌履行的基础 。
但我的不幸在于:遇到了科发 , 这个机构明明知道对赌本质 , 却从一开始就处心积虑的套路创业者 , 在对赌协议的条文之中给我埋了雷!
什么雷呢?就是在对赌协议之中不明确签署对赌协议人的身份与权力 , 只写录个人的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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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划线圈出来的地方 , 都是坑!合同大多数地方都是甲乙双方的 , 却在最后一页特意改成个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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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专门贴出来就是为了证明:这是对赌协议 , 而非借款协议 , 担保协议)

浙江科发的逻辑就是:既然写了你个人的姓名 , 那么就是你个人和我们基金之间的“对赌” , 和你的身份关系 , 能不能参与目标企业的经营都没有关系……
按照浙江科发的逻辑 ,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企业经营范畴的相关程序 , 这就是澳门赌场里的赌大小 , 买定离手以后就是“一翻两瞪眼” , 既不需要管骰子是不是你摇的 , 也不用管公司是不是你能去经营的 , 找你麻烦就对了!
浙江科发逻辑里的:对赌根本就不是“对赌“ , 而是赤裸裸的“赌博”!
很显然这样把“对赌“解释为类似赌博的法律意见是荒谬的 , 我的律师在递交给杭州中院的上诉状中的法律意见如下:
“如果郭建在被投资方剥夺了经营权后却依然要承担公司未上市带来的回购义务 , 这不符合法律基本的公平原则”
“签署对赌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 对赌参与人是目标公司的关联方 , 能够参与公司经营发展 , 既是对赌协议生效、履行和产生法律效果的法理基础 , 又是其基本权利 。 ”
“对赌协议的实质是对赌公司的经营业绩 , 而公司的经营业绩目标的实现 , 是需要通过经营者的经营来实现的 , 上诉人“郭建”在签订对赌协议之初就被罢免总经理职务 , 随后即在被上诉人的同意下转让了所有的股权 , 被免掉了董事职务 , 完全被剥夺了经营管理权且被扫地出门三年之后 , 如果还要为两位被上诉人自身经营三年无法上市的结果“背黑锅” , 显然是不公平的 , 那这个已经不是“对赌” , 而是纯粹的“赌博”了 。 ”
我们坚信这样一个事实和法理都十分清晰的案件一定会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决 , 但让我感觉到遗憾的是:最终的结果却是一审败诉 。
于是 , 我就这样被3800万的债务砸中 , 自此拉开了我与科发陈晓锋的长期对峙以及催生了今天的这篇文章 。
04
我之所以选择把事情写出来 , 除开给我自己求一个公道之外 , 我还相信一点:这绝不是我郭建一个人的事情 , 这事关所有的投融资活动中的融资方 , 是否拥有能够经营公司这最基本的权利以及安全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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