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夫妇养的狗咬伤邻居女儿,致其狂犬病死亡

郴州一夫妇养的狗咬伤邻居女儿 , 致其狂犬病死亡 , 反认为是邻居送医不及时拒绝赔偿 , 法院倾力执行化纠纷潇湘晨报发布时间:06-0610:52近日 , 桂阳法院执行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 , 成功执结一起邻里饲养动物致人伤亡案件 , 并使双方摒弃前嫌 , 重归于好 。肖某、吴某夫妇与朱某、刘某夫妇为同村村民 , 且住所相距不远 , 双方有着十分融洽的邻里关系 。 但这一切皆因数年前发生的不幸而改变 。 朱某、刘某夫妇在一次外出干农活时未将自家的狗栓住 , 肖某、吴某夫妇当时年仅五岁的女儿在玩耍时被该狗咬伤 , 最终酿成其女儿狂犬病发死亡的悲剧 。该案经一、二审判决 , 由朱某、刘某夫妇赔偿肖某、吴某夫妇各项损失七万余元 , 但朱某、刘某夫妇始终认为造成死亡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肖某、吴某夫妇未将其女儿及时送到医院治疗 , 对判决不服 , 并表示自家经济困难 , 无力承担赔偿金 , 从此两家交恶 。执行过程中 , 执行人员通过采取措施未查找到朱某、刘某夫妇的可供执行财产 , 双方经常闹得不可开交 , 朱某、刘某夫妇也因此无法开展正常生产活动 , 没有稳定收入 , 当地村委会人员对两家的矛盾亦表示无可奈何 。 执行人员通过调查走访周边群众 , 得知肖某、吴某夫妇后来又生育一子 , 已逐渐从悲痛中走出 , 朱某、刘某夫妇也一直在努力挣钱凑齐赔偿款 , 两家只是在对簿公堂后有了很深的芥蒂 , 均不愿主动接触对方 。 于是执行人员将双方约到一起 , 让其互相说出心中想法 , 并开导双方远亲不如近邻 , 应该放开胸怀谅解彼此 。 最终肖某、吴某夫妇同意将赔偿款减半 , 朱某、刘某夫妇当天即把赔偿款付清 , 积怨多年的同村邻里握手言和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龚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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