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夜盗百万金器,栽在一杯水上

【惯犯夜盗百万金器,栽在一杯水上】惯犯夜盗百万金器 , 栽在一杯水上
开福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盗窃金店案宣判 , 被告人获刑12年
长沙晚报6月6日讯(全媒体采访人员 邓艳红 通讯员 周玮师 王青枚)多年惯偷夜潜金店 , 盗窃价值百万元金器 , 自以为反侦查措施严密 , 然而天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却因一杯水暴露身份 , 48小时内就被抓获 。
日前 , 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明依法提起公诉 。 5日上午 , 经开福区法院一审判决 , 罗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
事情要从2019年11月23日说起 。 因盗窃屡进监狱的罗某明 , 出狱后在长沙市居住生活 。 这天下午 , 罗某明经过某金店门口 , 便萌生出“搞点东西来卖钱”的想法 。 次日凌晨 , 他来到这家金店门口 。
罗某明在现场发现有一道被锁住的铁门可以通往金店后门 , 经过现场观察后 , 他通过一扇能推开的窗户 , 爬进一间厨房 , 通过厨房后门进入铁门内 , 来到金店后门旁边的巷子里 , 进入金店厨房 。
金店厨房和店内隔着一道上锁的铁皮门 , 门旁边有一个饮水机和一个老式保险柜 , 罗某明用起子撬了几下保险柜 , 但没有撬开 , 经过一番折腾 , 他突然觉得口渴 , 便取出厨房里的一次性纸杯喝了一杯水 , 顺手将纸杯留在了饮水机上 。
罗某明用工具撬开金店后门 , 剪断监控报警电线后 , 在金店内大肆行窃 。 罗某明还从金店厨房取来一块毛巾 , 在接触门把手、柜台时垫在手套下方 , 进一步保证作案现场不留痕迹 。
搜刮完毕后 , 罗某明从原路离开金店 。 走到半路 , 罗某明突然想起自己用过的纸杯还未销毁 , 便将赃物藏在路边绿化带里 , 匆忙返回金店 。 但等他抵达金店后门时 , 天已经亮了 , 为防被人发现 , 他只好返回绿化带 , 带着赃物迅速逃离现场 。
2019年11月24日清晨 , 金店老板陈某发现金店被窃后 , 立刻报警 , 并清点损失 。 经过核对 , 被盗金器饰品总共价值超过105万元 。
在破案过程中 , 侦查机关发现 , 该案犯全程蒙面 , 致使摄像头无法捕捉其面部特征;作案手法老练 , 现场未留下指纹 , 除攀爬至金店后门留下的痕迹外 , 该案犯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 就在查案陷入僵局之时 , 饮水机上的纸杯引起了侦查机关的注意 。
通过纸杯上的DNA比对 , 侦查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罗某明(男 , 41岁 , 有盗窃前科) , 并于11月26日凌晨来到罗某明的藏匿地点 , 破门将其抓获 , 但在其藏匿地点并未发现被盗赃物 。 侦查机关通过进一步侦查 , 在望城区某出租屋内查获全部被盗金器 。 面对铁证 , 罗某明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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