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夜航|该!男子毁林开荒,被罚12461767.5元!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该!男子毁林开荒 , 被罚124617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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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1日早上 , 东方红林业局辖区民警在巡逻时解救了一批野生动物 。 在林区工作的公安民警 , 一年到头都在和这些家伙打着交道 。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东方红分局 森林侦查大队 大队长 孙成立
年初以来 , 我们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三起 , 收缴野猪、野兔、狍子 , 三十余只 , 放生林蛙一千余只 , 给予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 。
林区自然资源丰富 , 野生动物多 , 环境好 , 但是违法捕猎的现象也是时有发生 , 作为林区森林侦查大队的民警 , 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在辖区巡逻 , 阻止违法捕猎者的非法行为 。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东方红分局 森林侦查大队 一中队 中队长 董晶
到东方红林业局东林经营所 , 沿着一条叉线 , 我们叫小铁路基叉线 , 走了应该是有二十来公里吧 。
在林区 , 所谓的叉线就是一条小路 , 巡逻队伍在小铁路基叉线走了二十公里 , 就在路边发现了一辆面包车 , 因为周围没有农田 , 多年的工作经验 , 让董晶觉得 , 肯定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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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怀疑这个车 , 有可能是非法狩猎的 , 于是我们就慢慢靠近 , 同时查看四周情况 。
民警沿着小路往前搜寻了几百米 , 很快发现了异常 。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东方红分局 森林侦查大队 一中队 中队长 董晶
有个人穿着黄色水衩 , 在水中行走 。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东方红分局 森林侦查大队 一中队 中队长 董晶
他说我这下点儿地笼 , 下地笼干啥 , 打点小鱼、蛤蟆吃 , 我们心里就有数了 。
水中行走的人叫李某龙 , 经过短暂的交流 , 董晶很快确定了对方偷猎者的身份 , 他们立刻将李某龙控制 , 并且现场扣押了四个近二十米长的地笼以及大量现场捕获的林蛙和杂鱼 。
黑龙江省林业公安局东方红分局 森林侦查大队 一中队 中队长 董晶
共计清点了230只林蛙 , 通过林区技术人员鉴定 , 这230只林蛙都是黑龙江林蛙 , 属于省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
早在2000年8月1日起 , 东北林蛙就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类、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 是不可以捕杀的 。 非法捕捉野生林蛙的行为 , 将受到严厉打击 , 而因为非法捕猎林蛙而被捕的李某龙 , 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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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4日 , 东方红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 。 在庭审现场 , 作为被告人的李某龙 , 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 , 供认不讳 。
公诉人 祁伟
以132元一个的价格 , 在迎春林业局买了四个地笼 , 当天上午(10月20日)九时许 , 其开着自家的白色长安面包车 , 带着地笼来到了前几天看到的水泡子 , 把四个地笼铺设到水泡子里 , 第二天早上五时许 , 其到现场起地笼时 , 被巡逻的警方当场抓获 。
在庭审现场 , 李某龙交代 , 自己捕猎林蛙并不是用来买卖 , 只是想自己回家吃 , 希望法庭能根据这一情节 , 从轻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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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 审判员 罗文华
李某龙就是为了自用 , 非法捕猎了230只黑龙江林蛙 , 我们根据这个情节 , 因为他已经主动向东方红林业局缴纳了生态修复金 , 并且对捕捞的林蛙也予以放生了 , 他在庭审中主动认罪认罚 , 而且有悔罪表现 , 我们对他的这个行为 , 做出罚金三千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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