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滥诉” 法理不通的三个关键!

2020年是美国政客们忙碌的一年 , 尽管在抗疫成果上乏善可陈 , 但在“甩锅”行动上 , 他们绞尽脑汁、阴招迭出 , 相继散布“中国是病毒源头”“中国隐瞒疫情”“中国误导世界卫生组织”等种种谎言 , 企图颠倒是非 , 愚弄世界 。 如今他们又以这些荒谬的理由 , 策划和发起了对中国追责索赔的滥诉 。 那么 , 这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是谁导演的?它在法理上站得住脚吗?
【美国“滥诉” 法理不通的三个关键!】美国“滥诉” 法理不通的三个关键!
文章图片

法律屏障之一:良法善治仅保护合法诉权和正当诉求
任何诉讼均须有合法正当的理由 , 然而 , 美国此次针对中国的疫情索赔诉讼案件均缺乏合法正当的理由 , 属于诬告 。 据美国媒体披露 , 这些诉讼案所列举的诉因包括以下几点:
(1)新冠病毒起源于中国;
(2)被告允许病毒传播;
(3)被告隐瞒病毒传播的行为;
(4)被告的行为对原告的损害;
(5)被告囤积个人防护用品 , 牟取非法利益 。
对于新冠病毒起源之争 , 国际社会的共识是这是一个科学问题 , 在最终结论没有出来之前 , 任何关于病毒起源的说法都缺乏事实和科学依据 , 更不可以成为所谓索赔的依据 。
美国“滥诉” 法理不通的三个关键!
文章图片

至于指控中国隐瞒疫情以及允许病毒传播则更是罔顾事实 。 中国政府不仅依据《国际卫生条例》第6.1条规定及时向世卫组织进行了通报 , 而且早在2020年1月3日就开始通知美国 。 为了阻断病毒传播 , 武汉于1月23日实施了史无前例的“封城”措施 。 第二天 , 也就是1月24日 , 美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在微博宣布暂停运营 , 美国政府也决定立即派飞机到武汉撤侨 。 此时 , 美国国务院也将对中国的旅行建议警示调为第四级:“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 请不要前往湖北省 。 ”
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张月姣表示:“中国完全履行了国际义务 , 所以从事实上没有依据 , 是诬告 。 同时 , 国际上也没有先例 , 为什么《国际卫生条例》里边规定了通报的义务 , 分享疫情的通报 , 但是没有追责的条款 , 就是说因为这种流行病 , 国际突发卫生事件很多都是人不可预见的 , 而且是人不可抗力的事件 , 所以不会去追究这个病毒发生在哪个国家 , 要它去承担责任 。 ”
法律屏障之二:国际法上的主权豁免原则
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体制确立以来 , 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呈现“个人—国家”与“国家—国际社会”的双层分立模式 。 个人组成国家 , 国家则组成国际社会 。 因此 , 法律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 国内法用于规制和处理自己国内的事务 。 而公认的国际法是各个国家意志协调的结果 , 是国家之间适用的法 , 用于处理国际事务 。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表示:“国际法上最主要的 , 最基本的原则 , 就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 这个原则在联合国宪章第二条得到了确认 , 是世界公认的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 国家主权是平等的 , 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及其财产在另外的国家的法院是享有豁免权的 。 美国现在提起的针对中国的诉讼 , 都是基于美国的国内法 , 在美国的国内法院来对中国提起诉讼 , 这实际上是以国内法来对抗国际法 , 以国内法制来对抗国际法制 , 以单边主义来对抗多边主义 。 这显然是违反国际法的 。 ”
法律屏障之三: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的例外无一适用
二战以后 , 随着交通和通信技术的突飞猛进 , 国际社会日益直接面对私人主体 , 国内社会更多地受到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活动的影响与制约 。 为了保证国家与私人在进行民商事活动时遵守平等原则 , 一些国家开始主张把国家的活动分为主权行为与非主权行为 , 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 , 非主权行为不再享有豁免权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