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新报TB|赵利平一审被判无期

6月4日上午 ,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 通报赵利平等人涉黑刑事犯罪案一审判决情况 。
北方新报TB|赵利平一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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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 , 主审法官朱丽宣布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赵利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抽逃出资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交通肇事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赵泽方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英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罚金55万元;被告人张慧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 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张进红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张飞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包庇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 并处罚金18万元;被告人谷付喜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18万元;被告人刘永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罪、非法拘禁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麻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帮助毁灭证据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房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刘智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王哲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王文强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高晓东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同时 , 没收兆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部资产、丰镇市晶鼎酒店66.67%的股份;没收赵利平实施套路贷的本金及分红;没收谷付喜违法所得;责令赵利平、赵泽方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 。
责任编辑:邓丽琴
审稿主任:剧根宏
【北方新报TB|赵利平一审被判无期】值班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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