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一些已取消的证明,为啥还要开

有读者反映,婚姻、亲属、家庭经济状况等事项,办事时还得提供材料一些已取消的证明,为啥还要开(来信综述)  
5月20日,甘肃某县的陈旭(化名)去社区开了一张单身证明,上面写着“婚姻状况为未婚”,落款是当地社区居委会 。陈旭说,这一纸证明开起来并不容易 。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证明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取得显著效果 。但是,有的单位仍要求群众开具一些被取消的证明,给群众办事造成了困扰 。近期本报收到一些这方面的来信,采访人员进行了采访 。
群众反映:


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具体办事时仍被要求开
陈旭之所以要开单身证明,是因为他想申请大学生创业贷款,银行要求出具 。
实际上,根据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没办法,陈旭只好去找社区居委会 。“第一天到社区,工作人员也不给开证明 。因为近几年我一直在外学习,不在本地,社区说不掌握我的最新信息,无法判断我是否结婚 。后来,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开证明必须要有两个无血缘关系的人同时在场证明我单身 。”陈旭说,第二天他带了两个朋友过去,复印了身份证,这才开出了单身证明 。
“如果民政部门不开单身证明,社区也难以证明我是否结婚,那我是不是就不能申请贷款了?”陈旭说 。
证明取消了,为啥还要开?要开的证明,是否必要?这不仅是群众的疑问,有时连一些基层工作者也感到不解 。
山东济宁市读者马敬山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他说,经常有群众咨询办理家属死亡证明、亲属证明等 。“明明有户口簿、殡葬部门开具的火化证明,怎么还要证明他父亲是他父亲、父亲已去世?询问后才得知,群众要取去世亲人的银行存款,公证处就是这样要求的 。”
“我们帮群众问公证处,对方表示证明上有社区党组织的章也可以 。”马敬山对此更加感到不解了,但为了方便群众,每次只得协调社区党组织帮群众盖个章 。
采访调查中,对于要求开具单身证明,山西寿阳县某银行职员顾先生作出了一种解释:“群众来办理各类贷款,我们需要核实婚姻情况,这涉及还款以及发生纠纷时的责任界定 。很多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是空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 。我们需要最新的婚姻状况证明,这是对贷款负责 。”
问及是否知道民政部门已不再出具单身证明时,顾先生表示不清楚:“如果需要的证明材料有变更,上级部门会发通知 。”
工作人员认为:
衔接不到位,信息不共享,开不开证明“很难办”
“证明取消了,还被要求开,这往往是由于部门之间政策衔接不到位、服务事项标准不一 。”辽宁大连市读者程安生说,一些部门办事环节流程不明、审批要件不清,在办理具体事项中仍希望以各种证明来消除“疑点”,减少责任,转移压力 。
前不久,民政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其中包括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死亡证明、婚育状况证明等20项 。该指导意见还指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或者可以出具证明、不应出具证明以及应当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的事项,都要做好政策措施衔接,列明办事指南,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防止出现工作断链 。
一些读者认为,信息不共享也是证明“取而不消”的原因 。回想办证明的过程,陈旭还有一个不解:“我还以为如果我结过婚的话社区应该知道,至少上网一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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