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三保”山东出台10项利好 支持夜经济发展

【推进“三保”山东出台10项利好 支持夜经济发展】半岛采访人员 刘雪莲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中,多项举措值得关注 。
加大免税力度 。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
延长房租减免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2020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按规定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 。
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 。2020年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制定摆摊经营区域、时段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在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的前提下,允许临时占道摊点摊区经营、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贩卖经营 。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
实施社会保险补贴 。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 。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科技园、小微企业园等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当地财政视成效给予奖补 。为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开辟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免除开办企业的一次性政府收费 。
扩大“一业一证”改革 。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线上线下并行办理,实现“一证准营” 。将企业开办环节由5个压缩为2个、办结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减为1个工作日,实行印章刻制、发票及税控设备领取、证章寄递“三免费” 。
发展线上销售 。鼓励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外贸出口平台、电商平台进行经营和销售,当地财政给予费用支持 。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小微电商企业指导培训,所需费用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中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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