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二 )


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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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一个简简单单的数字 , 将手段残忍的犯罪分子变成了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 。
6 月 1 日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介绍 , 2014 年至 2019 年 , 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284569 人 。 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相对往年有所回升 ,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犯罪人数上升 。
北京市一中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根据法院成立 8 年来的数据显示 , 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 , 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 85.04%;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犯罪 , 占 14.96% , 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
一直以来 , 国内很多法律界人士开始呼吁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担责年龄 , 但是也总是呼声高 , 雨点小 。降低担责年龄的确是惩治未成年犯罪的办法之一 , 但其实除了降低担责年龄 , 更重要的是完善收容教养制度 , 制定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法规 , 让孩子知道年龄不是保护伞 , 懂法、畏法才有可能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 。
如果孩子违法了 , 惩罚实际上是一种保护 。 让孩子知道怕 , 让他真的后悔 , 以后再也不敢了 , 这才是真的保护孩子 。
李玫瑾
然而现实一个又一个案件告诉我们 , 只有作恶的人一次又一次被姑息 , 受到伤害的人谈何保护?可能到最后他们都没有意识到 未成年的恶 , 是无底深渊 。
2018 年 12 月 2 日 , 12 岁少年吴兵持刀杀害了自己的母亲 , 被警察带走时他没有一丝丝悔过 , 反倒说:“我杀的又不是别人 , 杀的是我妈 。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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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 , 由于法律规定 , 吴兵仍然可以去学校上课 。 当地公安机关甚至表示 , “他这么小 , 我们不可能把他怎么样 。 ”
这样看来 , 我们真的拿他们没有办法 。
今年 5 月 10 日 , 大连 13 岁男孩杀害 10 岁女孩案开庭审理 , 被告蔡泽明、他的父母甚至代理律师都没有出庭 , 直到现在 , 受害女孩父母都没有听到一声“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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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表示 , “公众并不是一味要求对未成年人施以重刑 , 但把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孩子直接放归社会 , 超出了公众的接受范围 , 就是一种不负责任 。 ”
在#陕西蓝田小学女生校内遭 4 名男生性侵#事件中 , 官方表示:“希望社会各界不要再关注此事 。 ”
但是我想说 , 我们的不关注 , 就等于宽容了罪犯 , 而宽容了罪犯 , 是对受害者最大的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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