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杂志|出租房里惊现高度腐烂的尸体!凶手的作案动机让人匪夷所思( 三 )


公诉人指控称 , 2018年6月29日12时许 , 戴乐至被害人房间意图索要钱款未果 , 遂持水果刀捅刺被害人颈部、头部 , 致其当场死亡 。 随后戴乐将被害人所用手机卡插入自己的手机内 , 通过登录支付宝、天翼支付账户 , 多次将被害人名下支付宝、银行卡内存款及信用卡套现所得用于个人消费 , 劫取钱款共计人民币21.05万余元 。
林侠的父母林致荣、张秀兰在法庭上泣不成声 , 他们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戴乐赔偿丧葬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误工费等直接经济损失5万多元 , 并判令戴乐退还多次刷取被害人存款及透支其信用卡总计金额21万余元 。
被告人戴乐当庭对起诉指控事实予以供认 , 但辩称其系自首 , 请求从轻处罚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戴乐以暴力方法劫取被害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并致一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南京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戴乐犯抢劫罪的罪名成立 。 关于被告人戴乐提出“其系自首”及其辩护人提出“戴乐系坦白 , 请求从轻处罚”的辩解及辩护意见 , 经查 , 从破案经过、到案经过及戴乐的供述证实 , 被告人戴乐在公安机关已掌握其为重大犯罪嫌疑人 , 并对其采取控制措施后 , 再供述其所犯罪行 , 戴乐的行为依法不构成自首 。 戴乐归案后能如实、稳定供述其所犯主要罪行 , 可以认定为坦白 。 但戴乐预谋抢劫杀人、刺戳被害人头颈等要害部位十余刀、抢劫数额巨大、致一人死亡 , 罪行极其严重 , 且被害人无过错 ,戴乐仅有坦白情节 , 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致荣、张秀兰因被告人戴乐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 , 从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依法应予支持 。 关于其所诉请的丧葬费39870元 , 交通费及住宿费6000元、误工费6000元 , 虽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 但确会发生 。 依法确定丧葬费为39870元 , 并综合考虑原告的职业及其办理丧葬事宜的路途、时间等因素 , 酌情支持其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为8000元 。(方圆公众号:fangyuanmagazine)
2019年9月17日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戴乐犯抢劫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合计47870元 。 责令被告人戴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21万余元 。 (文中除被告人戴乐外 , 均为化名)
编辑丨肖玲燕设计丨刘岩
文丨任捷 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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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5 月上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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