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防护快讯!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国家批复设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同意设立河洛文化
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批复
生态防护快讯!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国家批复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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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申请设立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请示》(豫文旅文〔2019〕33号)收悉 。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我部对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设立工作进行了审核论证 。 经初审、考察评估和专家评审等程序 , 确认其符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条件 , 现批复同意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
【生态防护快讯!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国家批复设立】请你厅加强指导 , 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 在开展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同时 , 推动出台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 , 建立健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 , 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 请在一年内形成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 , 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 , 报省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 并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 我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该生态区规划建设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检查 。 在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过程中 , 遇到重大问题或有工作建议 , 请及时向我部反馈 。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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