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国泰君安22亿股权激励回购报告书闪电出炉,1年内完成回购,激励条件与业绩关联度达90%
财联社(深圳 , 采访人员 覃泽俊)讯 , 仅隔一日 , 国泰君安股权激励实施再有新动作 。
6月8日晚 , 国泰君安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公告显示 , 回购期自6月7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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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权激励方案 , 公司考核主要指标包括归母净利润(权重50%)、加权ROE(权重40%)、金融科技创新投入(权重10%)、综合风控指标(门槛指标) , 与直接业绩的整体关联度高达90% 。
自国泰君安6月7日发布股权激励草案以来 , 华泰证券、天风证券、中泰证券、华金证券等4家券商研究所迅速发出了研报 , 均对国泰君安给予了好评 。
1年内完成全部回购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显示 ,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4,450万股 , 即不低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上限为8,900万股 , 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 且上限未超出下限的1倍 , 回购期自6月7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4.39元/股 , 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公司在公告中提示 ,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 ,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 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虽然股权激励总金额高达21.7亿元 , 但是国泰君安显然有能力支付这一款项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国泰君安总资产5593.14亿元;归母净资产1375.01亿元;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252.53亿元 。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1.7亿元测算 , 回购资金占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后)的比例分别为0.39%、1.58%、8.60% 。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 , 并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 , 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国泰君安认为 ,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 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 ,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
激励条件利于主观能动
6月7日晚间 , 国泰君安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计划(草案)》等多份公告 , 公司将根据和对标公司的经营情况对比等四项条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等共计45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 首次授予的价格为每股8.03元 , 为6月5日公司A股15.96元收盘价的50.3% 。
此次激励股票分三次解除限售 , 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 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3%、33%、34% 。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设定业绩条件 , 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单位(部门)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 。 其中 , 公司业绩层面主要指标包括归母净利润(权重50%)、加权ROE(权重40%)、金融科技创新投入(权重10%)、综合风控指标(门槛指标) 。
有资深券商人士对此次国泰君安股权激励计划分析表示 , 金融科技创新投入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 凸显了国泰君安重视金融科技在经营管理中的赋能和引领作用 , 这方面也是国泰君安一贯保持的优势 。
此外 , 综合风控指标被设定为门槛指标 。 若国泰君安该项指标未达成"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低于A类A级且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这一门槛值 , 则对应批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 体现了国泰君安一贯重视合规风控的经营理念 。
除了创新指标外 , 国泰君安的这次股权激励与公司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联系更为密切 。
中泰证券分析师认为 , 相较于同业大多采用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5月东方证券《关于筹划H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2019年3月中信证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2017年8月兴业证券《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 即由公司应付员工薪酬和员工自有资金成立信托产品购买公司股票 , 成本一般为方案实施日股票现价的90%-100% , 收益较为不确定的激励方案 , 国泰君安采用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方案 , 即以自有资金购入不超过8900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并按较低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
该分析师进一步指出 , 公司归母净利润和ROE这两大业绩考核采用同业对标方式 , 国君选取中信 , 海通 , 华泰 , 广发 , 申万和招商这六大龙头公司作为参照对象 。 2019年国君归母净利润位列对标组第4位 , 6.62%的ROE则处于末尾 , 若要解除限售条件 , 则必须在未来3年内提升排名1-2位 。
股权激励顺应新政
此次国泰君安股权激励计划与《新证券法》的诞生不无关系 。
2020年3月1日颁布的《新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 ,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 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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