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关你我每个人!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山东出台35条贯彻落实措施( 四 )


水利:全面落实《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如期完成方案确定的1643个重点项目既定建设任务;启动引黄灌区农业节水、烟台老岚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争取临沂黄山水库、青岛官路水库等重点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编制东平湖、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争取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相关规划 。
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
关于“持续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
落实措施:
加快实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改革、流程再造、人才制度改革、科教改革、财税金融改革、资源环境领域改革、企业改革、开放倒逼改革、优化法治环境等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细化实施方案,实时发现、纠正、反馈改革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指导和协调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攻坚举措落地见效 。
关于“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落实措施:
制定完善山东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落实授权经营动态调整机制,对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运行情况开展成效评估 。推动省、市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对接,试点建立省属企业大额资金动态监测系统 。
加快推进实施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年工作计划,确保2021年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户数、资产占比均达到75% 。
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制定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对各市接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予以资金支持 。
关于“用好国家赋予的省级政府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 。
落实措施:
规范承接国务院授权用地审批权,原由国务院批准用地规模、省政府批准实施方案的济南、青岛等11城市的36个市辖区,其农用地转用审批,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将原由省政府批准的其他101个县(市、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授权和委托市政府批准 。
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发展所需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
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限期清偿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 。
落实措施:
严格落实“五个一视同仁”要求,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实时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困难诉求 。全面落实省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 。
开展政府机构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治理行动,2020年6月底前所有无分歧账款全部清零,推动有分歧账款依法加快清偿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不得在约定付款方式之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
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展社会研发机构” 。
落实措施:
2020年6月底前,制定《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创建国家实验室工作方案》,全力争取国家在透明海洋、健康海洋等科技计划和海洋模拟系统、水动力实验平台、国家海上综合试验场等大科学装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
围绕风险计量与防控、海洋工程、油气资源探采运一体化关键技术、宇宙线等领域,梳理一批重点项目清单,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 。
谋划建设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等省实验室 。新建40家左右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0家企业省重点实验室 。
指导各地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通过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300家以上 。
全力推动康平纳先进印染技术、海尔高端智能家电、歌尔虚拟现实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工作 。加快推进国家云计算装备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在高端装备、新药创制等领域新建3-5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 。新增6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190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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