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关你我每个人!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山东出台35条贯彻落实措施

政府事关你我每个人!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山东出台35条贯彻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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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重要政策举措和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山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
若干举措包括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抓住用好中央资金补助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等11项35条具体措施 。
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关于“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 。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 。
落实措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执行16%的单位缴费比例,企业缴费工资按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按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对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收入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 。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对2020年年底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允许其2021年补缴;跟踪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国家部委明确相关规定后第一时间推出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 。
关于“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前期出台6月底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
落实措施:
国家减税政策:下调增值税税率政策按国家规定持续执行;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国家降费政策: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分别由民航局、各港口所在地海事部门,按国家规定为免征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政策执行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我省减税政策:免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一律延缓到2021年缴纳,纳税人可在当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跟踪对接国家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国家部委明确相关规定后第一时间推出实施细则并印发执行 。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资助以训稳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
落实措施: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0年、2021年全省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23万人次以上,相关补贴政策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支持以训稳岗,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训稳岗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训稳岗的,根据以训稳岗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各类企业 。补贴申请推行全程网办,由企业线上提交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月拨付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
关于“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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