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收茶位费属于其自主经营行为,实质都是违法的霸王条款

近日 , 有网友发帖称 , 在“西贝莜面村”深圳一门店消费后 , 结账时发现店家收取5元一人的苦荞茶(位)费 , 5人共被收25元 。 6月8日上午 , 深圳市场局通报称 , 西贝莜面村对投诉已在退款处理中 , 要求该公司全面自查整改 。
或许 , 在商家看来 , 收茶位费属于其“自主经营行为”翻看现行法律 , 也没有明文禁止的条款 。 再说了 , 5元钱也不算多 。 总之就是 , 消费者要么接受 , 要么可以选择其他家消费 , 商家“没毛病”
别说商家了 , 有些消费者可能都是这么想的 。
但再小的钱 , 花出去也得有个说法 。 这是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大事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 注意 , 这两种权利之间 , 是“且”而不是“或”的关系 。 此次西贝莜面村收茶位费 , 事先告知消费者并获得其同意了吗?从消费者的投诉看 ,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 如此 , 事后收这笔钱 , 公平吗?
从法律上看 , 收这个钱是否可行 , 也不是“真空地带”《价格法》说得很清楚 , “经营者定价 , 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错 , 此次店家的菜单酒水栏中 , 有明码标价“茶位 5元/位”的项目 , 但是之前并没有给消费者说个明白 , 让消费者自己选择 。 也就是说 , 对消费者来说 , 这其实是打了个擦边球 , 让收费行为看似有依据 , 实际上还是强制收取 。
退一步说 , 这样的“明码标价”仔细一品 , 也有失公平诚信 。 通常情况下 , 消费者到餐饮店用餐 , 餐饮经营者茶水、餐具消毒等服务 , 是一种理所当然的配套服务 , 不能另外再收费 。 苦荞茶是一种大众饮品 , 消费者自然会认为是免费的配套服务 。 结账时突然说要收费 , 是店家欺客的“霸王行径”
有一种情况可能除外—店家的是特殊的茶水 , 成本较高 。 但还是那个问题 , 要事先告知消费者 , 让消费者自己选择 。
强制收取茶位费的案例 , 并不少见 。 类似的还有 , 强制收取餐具费、餐具消毒费 。 这都是利用“信息差”或消费者过度高估维权难度的心理 , 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 实质都是违法的“霸王条款”
深圳部门要求商家整改 , 表明了执法机关的态度 , 有利于纠正商家的不当做法 。 商家应以此为戒 , 好好反思整改 , 敬畏法律和消费者权益 , 不要将合法诚信经营的心思 , 变成触碰红线的“心机”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马上评,收茶位费属于其自主经营行为,实质都是违法的霸王条款】消费者
【马上评,收茶位费属于其自主经营行为,实质都是违法的霸王条款】消费者 , 从法律意义上讲 , 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的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 也就是说 , 他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经营或销售 , 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 。 从生物上讲 , 消费者也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生物群落 , 异养型生物 , 生物系统构成成分之一 。 包括草食动物和食肉动物 , 即被称为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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