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唐宗|大明宝钞是如何发行与管理的?( 二 )


纵观倒钞法的整个实施过程以及机构废立 , 我们不难看出明初对于破旧宝钞的回收制度以及方法是十分不完善和不科学的 , 尤其是在宝钞流通的中后期 , 随着发行量的增加 , 这种不完善的倒换旧钞方式也就无法也不可能保证宝钞在流通领域的价值稳定 。

秦皇唐宗|大明宝钞是如何发行与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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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击伪钞
纸币与金属货币不同 , 金属货币的造假 , 在中国古代社会多为成色不足 , 但是其本身的材质并无过大偏差 , 在实际流通中也较为辨认 , 所以多贬值流通 , 这也是为何民间私钱仍然广泛流通的原因之一 , 而且明朝政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内允许民间以私钱送官 , 补给一定的货币 。 而纸币本身仅仅为一种价值符号 , 其本身在制造过程中实物成本相较于金属货币较低 , 而且纸币的造假会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 。 在古代封建社会下 , 货币的造假也是对国家权威的一种挑战 , 因此 , 与历代封建政权一样 , 明朝统治者以及官员也深刻认识到伪钞的危害 , 明初时期名臣方孝孺便称:“国之大柄 , 可以贫富也 , 惟宝钞也……夫伪钞之律至重也” 。 明朝政府对于宝钞的伪造以及使用伪钞的打击是不遗余力的 。
洪武八年发行大明宝钞之际 , 便于钞面印有“伪造者斩 , 告捕者赏银贰佰伍十两 , 仍给犯人财产”等字样 。 而且 , 与铜钱造假一致 , 明朝政府还以法律的形式打击伪钞 , 并且对各种行为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方式:除伪造宝钞的首从犯者皆斩首之外 , 里长知情而不首告者 , 杖责一百 , 官员知而纵容同罪 , 私藏伪钞则杖一百 , 流放三千里 。 不仅对于伪造宝钞 , 对于将宝钞挑剜、补辏、描改 , 以真作伪者 , 同样处于杖一百 , 流三千里之刑 。 作为严峻刑罚的补充 , 明朝政府以及官员在防治货币造假方面也采取了一些其他措施 。 《大明会典》载 , 在缴纳课程、中买盐货以及起解赃罚中所用宝钞 , 需要于宝钞背面 , 记上使用者姓名 , “以凭稽考” , 而且对于不慎收受伪钞的官员 , 同样要进行处罚 。 解缙也曾建言:“宜于钞上置半印勘合流派字号 , 盖一贯一号 , 两贯同号 , 真伪可辨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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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明朝政府制定严峻刑罚 , 辅之防伪办法 , 但是却依然无法杜绝宝钞的伪造 , 尤其是在宝钞流通价值较高的明前期 , 伪造宝钞以及行使伪钞的记载见诸于诸多史籍 , 而这其中又以句容杨馒头案影响最为巨大 。 其时县民多人与杨馒头合谋 , 不仅银匠、印纸、马户分工明确 , 其所用锡板也纹理分明 。 事发之后 , 主从犯者 , 依律皆被斩首 , 史载“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 , 所枭之尸相望 , 其刑甚矣哉” 。 但是即便用刑如此之甚 , 但是逾期未至一年 , 句容县村民又行伪造宝钞之事 。 以至于明太祖也不得不无奈叹曰:“呜呼!若此顽愚将何治耶?”
由此可见 , 伪造宝钞不仅屡禁不止 , 而且往往是一县之民之中 , 多人参与造假 , “尝有以伪造祸蔓延数百家” 。 不仅百姓参与伪造宝钞 , 更有甚者 , 连藩王也罔顾国家法纪律令 , 伪造宝钞 , 湘王朱柏便因伪造宝钞及擅杀人 , 而被建文帝降敕切责 , 并且欲遣兵迫执 , 因不想受辱 , 湘王遂“阖宫自焚死” 。 不仅如此 , 为了保障宝钞作为国家最高法定货币的地位以及币值的稳定 , 明朝政府于发行大明宝钞的同时 , 还发布禁令 , 禁止民间使用金银进行市场交易 , “违者治其罪” 。
虽然明朝政府在宝钞发行之初 , 便对宝钞进行一系列的管理 , 希望能够保证宝钞在经济流通中的地位以及价值 。 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形 , 这一目标最终难以实现 , 宝钞一再贬值 , 最终退出流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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