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扯被英雄”被奖励认定见义勇为就当“奖不避众”

见义勇为■“扯被英雄”被奖励认定见义勇为就当“奖不避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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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制图/师春雷
一家之言
拟将9名“扯被救人英雄”评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 既是依据事实做出的准确定性 , 也是激励机制本身的突破与进步 。
据媒体报道 , 6月3日 ,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女子跳楼轻生 , 群众合伙营救”一事发生后 , 引起当地官方注意 。 日前 , 参与营救的9名“扯被”救人英雄被推荐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 官方全城寻人 , 目前9人已全部被找到 。 救人被砸伤者宋玉武已转院治疗 , 现在仍在ICU病房 , 处于昏迷状态 。
“扯被”救人的事常常有 , 但救人者被集体纳入见义勇为表彰与奖励程序的事却不多见 。 平度市拟将9名“扯被救人英雄”评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 既是依据事实做出的准确定性 , 也是激励机制本身的突破与进步 , 体现了规则的弹性 。
在此之前 , 平度市见义勇为协会已经审核认定 , 9名救人者中的宋玉武为“平度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 宋玉武作为扯被救人行为的组织者、带头人 , 被跳楼女子砸成重伤 , 其行为已经完全具备见义勇为的条件和特征 , 当地就此特事特办、快速认定 , 不仅是对救人者及其家人的慰藉 , 也有利于充分保障宋玉武的救治、康复等权益 。
在此基础上 , 平度市又准备将9名参与“扯被”救人的英雄评为“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 这无疑是“奖不避众”——在以往 , 先进群体通常是以建制化团队、组织面目出现的 , 这次事件中 , 9名救人者只是“临时组队” , 他们多是过往人员 , 相互之间大多都并不认识 。 将他们纳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认定之列 , 确实拓宽了见义勇为认定机制中“群体”的内涵 , 也更实事求是 。
《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条就规定: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 , 挺身而出 , 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情形明确为认定见义勇为的行为条件 。
复盘事发现场 , 这9名救人者自告奋勇站了出来 , 报警、找被子救人 。 他们在主观上具有见义勇为的积极意识 , 在客观上也实施了见义勇为的行为 , 采取的则是集体合作行动 , 承担的是连带风险 。 到头来 , 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 , 因为紧紧拉住被子的手而联成了一个整体 , 这也诠释了那句“聚是一团火 , 散作满天星” 。
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接受见义勇为的评定、表彰 , 当之无愧 。 某种程度上 , 多人出手相救跳楼者的场景 , 虽是陌生人之间的协作 , 在陌生人社会的背景下却更能打动人心 。 对其进行表彰 , 也能鼓励更多向善的力量 。
平度市以“先进群体”的名义拟对“扯被英雄”的见义勇为举动进行奖励 , 不乏启示意义:对于抬车救人、扯被救人、协同救溺水者、联合追凶等群体见义勇为行为 , 有关部门也不妨保持全面开放的认定视野 , 既要积极认定其中表现突出的见义勇为个人 , 也要积极认定见义勇为的先进群体——这里的“先进群体”内涵不该被窄化 。 这样才更符合见义勇为的认定宗旨 , 也能激发释放更多向善能量 。
□李英锋(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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