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融媒体|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倒一起 义乌一租户混投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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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义乌市城西街道接到群众举报 , 称有人在荷花街与圣寿路交叉口附近 , 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
城西街道通过四个平台将信息反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 , 网格长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 发现生活垃圾中混入了几块醒目的石膏板、塑料PV板等建筑垃圾 。 当事人曹某对其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行为供认不讳 。
据曹某讲述 , 其租住在这附近 , 住房刚装修完毕 , 大部分装修垃圾已请专门的垃圾清运车处理了 , 只是在打扫卫生时 , 又清理出一些在安装吊顶时产生的废弃板材 , 为了方便省事 , 就将这些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倾倒了 , 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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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的木条板材、破碎的水泥砖块等室内装修产生的垃圾都归属于建筑垃圾 , 与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不同 , 所以不可以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 ”行政执法人员说 。 曹某当场表态 , 会立即按要求把建筑垃圾清理掉 , 以后也会注意正确投放各类垃圾 。
最终 , 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 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规定 , 对曹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 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浙报融媒体|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倒一起 义乌一租户混投被处罚】随着生产生活秩序的逐渐恢复 , 家庭及店铺装修装饰越来越多 , 建筑垃圾的产出量也相应增加 , 在此 , 执法人员建议广大市民 , 若因装修行为产生建筑垃圾 , 可支付一定费用请装修公司负责找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 , 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消纳场地 , 或者请提供代运服务的物业进行处置 , 切勿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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