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航班延误牟利近300万,是否构成犯罪各方观点不一( 二 )


从2015年至今 , 李某通过购票虚构行程 , 在近900次延误航班中获得了高达300多万元理赔金 。 其中一趟航班 , 李某以5个人的身份索赔到了10余万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根据《刑法》 第198条的规定 ,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 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网友争论:
微博网友@倒板20110108认为 , 购买保险 , 投保人、承保人都存在一定风险 , 没有绝对的因素 。 李某通过航班当地数据分析再进行投保 , 和投股市炒股性质差不多 。 最多算是投机 , 算不上诈骗 。
微博网友博@观行人则发表观点认为 , 有人不理解哪里违法了 。 其实查看一下延误险的条约就明白了 。 合同里都会要求必须乘坐、不退票 。 但在实际操作中 , 保险公司基于成本考虑 , 不会去核查被保人是否乘坐、退票 。 涉案人因为曾经在航空业工作 , 知道这一“门道” , 而在另一个相似案件中 , 涉案人是因为偶然原因发现退票后仍得到延误险赔付得知此漏洞 。
对于博观行人的观点微博网友@法学小松则认为 , 这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 意味着出现以下情况保险公司可以免责 。 免责条款只能给保险公司免除责任 , 并不能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增加义务 。 没有义务哪来的违法?而且这只是合同不是刑事法律 , 利用合同定罪才是违法 。
微博网友@玩意顽意:“她又没让飞机延误 , 也算犯罪?她押的时候也是在赌么?”
【女子利用航班延误牟利近300万,是否构成犯罪各方观点不一】微博网友@SKR理财师:“问题是退票也有退票费的啊 。 保险费也不退 , 这怎么算呢?消费者赌赢就直接踢出局?这女的就钻空子次数多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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