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雪产科医生李建雪的无罪之路:历时8年 二审认定诊疗行为合规( 三 )


与此同时 , 针对产妇的死亡原因 , 此前福建省医学会鉴定意见为“产后出血导致的失血性休克” 。对此 , 福州中院认为 , 该结果是基于病征作出的推断 , 未经法医尸检 , 没有进行病理诊断 , 对死亡原因的认定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 ,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亦不予采信 。
综上 , 二审判决认定 , 李建雪对产妇陈某某实施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 , 不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 不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 原审认定事实部分错误 , 适用法律不当 。
【李建雪产科医生李建雪的无罪之路:历时8年 二审认定诊疗行为合规】因此 , 福州中院决定 , 撤销一审判决 , 判决上诉人李建雪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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