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不遵守秩序,香港反对派组织3成员罪名成立各罚1000港元

香港反对派组织“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20岁)、成员吴嘉儿(21岁)及何秀仪(21岁)于去年3月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当天 , 离开座位冲向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所坐的位置 , 事后被控在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内逗留时未有遵守秩序 。 法官今日(12日)判定3人罪名成立 , 各判罚款1000港元 。
在《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不遵守秩序,香港反对派组织3成员罪名成立各罚1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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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 , 香港立法会《国歌条例草案》委员会去年3月16日举办公听会 , “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和另外两名女成员吴嘉儿及何秀仪在发言过后 , 离开座位 , 走向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所坐的位置 , 3人事后被控未有在会议厅内遵守秩序 , 何秀仪另被控袭击男保安罪 。
案件12日在东区法院进行判决 , 法官判定3名被告未有在会议厅内遵守秩序罪成 , 各判罚款1000港元 , 何秀仪面对的袭击保安罪则不成立 。
法官称 , 希望被告经过此事后 , 会明白即使想向政府表达意见 , 但犯了法也要面对刑责 , 反问他们若为了抗争面对长期监禁 , 又可为社会做什么呢 。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9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 并于同年11月4日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 考虑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 , 以及香港的实际情况 , 特区政府决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实施《国歌法》 。 《国歌条例草案》在2019年1月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 并在本月4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 。
【在《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不遵守秩序,香港反对派组织3成员罪名成立各罚1000港元】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 签署经特区立法会通过的《国歌条例》 。 《国歌条例》于6月12日刊宪公布之后即时正式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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