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岛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出炉 非私营单位人均98604元

2019年青岛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出炉 非私营单位人均98604元
文章图片

半岛采访人员 李红梅
采访人员日前从青岛市统计局获悉,2019年青岛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其中呈现:平均工资稳步增长,重点传统行业平均工资持续增长,部分服务行业工资较快增长 。
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
城镇地区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城镇地区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
【2019年青岛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出炉 非私营单位人均98604元】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