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深交所:创业板宽进严出 优化发行上市条件 健全退市机制( 二 )


强化披露 , 增设风险警示制度 , 提高信披有效性 。 一是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 , 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财务和其他状况异常、重大违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风险 , 或存在生产经营停顿、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严重异常情形 。 二是细化行业、风险的披露要求 。 按照注册制要求 , 既要报喜也要报忧 , 将喜忧讲清楚、说明白 , 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信息 。 明确上市公司应强化行业特征、公司经营、核心竞争力、债务及流动性风险等信披;针对未盈利企业 , 要充分披露尚未盈利原因、对持续经营影响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 同时在年度报告显著位置提示尚未盈利风险 , 便于投资者快速辨识 。
压实责任 , 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 发挥持续督导作用 。 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是确保注册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基础 , 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 , 明确保荐机构在公司出现股价严重异常波动、日常经营面临重大风险时的关注核查义务 , 以及对涉嫌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规行为的现场核查义务 。 同时 , 增加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和主办人对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要求 , 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 。
开门立规 , 吸收采纳市场合理建议
在本次持续监管规则修订过程中 , 深交所充分听取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投资者等市场声音 , 经归纳合并相同实质内容 , 共收到反馈意见38条 。 其中 , 《上市规则》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上市条件、股份减持制度安排、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范围、退市指标等方面;《规范运作指引》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相关条款解释、优化具体监管要求等方面 。 对于市场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 , 深交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充分论证 , 对17条建议予以采纳 , 主要调整如下:
完善红筹企业上市及退市条件 。 调整红筹企业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上市条件 , 明确股本总额按股份总数、存托凭证份数计算 , 明确上市条件关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标准;调整红筹企业交易类退市相关标准 , 明确在适用“面值退市”指标时 , 按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人民币”的标准执行 , 明确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的不适用“股东人数”退市指标等 。
调整完善部分退市指标 。 将市值退市指标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 , 公司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被实施*ST后 , 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 , 也将被终止上市 , 强化财务类退市指标作用 , 加大市场出清力度 。
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 。 为落实新《证券法》要求 , 做好与上位规则衔接 , 《上市规则》明确“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时仍应当符合相应的发行条件” , 与目前再融资实际执行情况保持一致 , 且不新增上市条件 。
此外 , 根据市场反馈意见 , 明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披露结束时间 , 取消利润分配过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亲属信息的报备要求等 , 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表述 , 便于规则理解和实际执行 。
持续优化 , 推动存量市场改革行稳致远
全面修订完善创业板持续监管规则是平稳推进存量市场改革的重要环节 。 相关规则涉及面广、条款变化多 , 深交所将做好规则修订的培训解读 , 帮助上市公司更好了解、遵守、执行规则 , 并及时跟踪评估规则执行情况 , 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和日常监管实践 , 优化完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 。
平稳推进 , 做好规则培训并督促执行 。 本次规则发布后 , 深交所将组织系列专项培训 , 做好政策咨询、规则解读等宣讲工作 , 帮助上市公司和相关主体及时熟悉掌握最新要求 , 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则 。 此外 , 根据过渡期安排 , 针对2019年年报披露后触及退市情形的公司 , 妥善做好退市相关工作 , 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 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