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佳|明天晴|20岁女大学生发现自己被“克隆”了,更让她上火的是…( 二 )


疑网络起争执遭到报复
艾佳发现 , “克隆账号”所使用的照片、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 均来自于自己的微博 。 此账号假冒自己身份 , 频繁发布消息 , 目的是为了损害她的形象 。 “仔细分析 , 这么多内容的言外之意 , 不外乎是想把我贬损成又穷又丑的样子 , 而咨询私处整形、约会异性 , 用意堪称恶毒 。 ”
艾佳怀疑 , 事情疑与一场网络争执有关 。 6月9日 , 在大连滨海路傅家庄路段 , 一只梅花鹿受伤死亡 , 本地有多个微博资讯博主发布了消息 。 艾佳浏览消息时 , 发现一个显示为女性的账号在消息下方留言 , 内容为针对大连人的出格言论 。 艾佳觉得这种言论有问题 , 便以私信的方式给账号发去了一段难听的话 , 而账号使用者也进行了回击 。 双方你来我往 , 发生了言语争执 , 而后艾佳的朋友也加入其中……后来 , 双方相互拉黑 。
当夜 ,
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
对方疑似把小号用艾佳的信息改头换面 , “克隆”成艾佳 , 并以她的身份活跃于网络上 。 根据其主号信息显示 , 她可能是一名生活在旅顺的年轻女子 。 由于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 艾佳向“大连网警巡查”求助 , 网警建议她携带证据报案 。 接下来 , 艾佳准备向警方报案 ,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
律师
“网络侵权”案件多发 《民法典》回应“互联网+”时代需求
5月28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 民法典中格外注重对网络延伸出的民事权利保护 , 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打赏、电子合同、肖像权、网络侵权等与互联网相关的内容 。
对此 , 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认为 , 当下“网络侵权”案件多发 , 《民法典》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 , 回应“互联网+”时代需求 , 全面强化公民信息网络相关权利保障 , 在信息网络民事法律规制方面呈现诸多亮点 , 对于互联网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
具体结合本案例 , 刘万昕认为 , “克隆账号”、使用她人照片等个人信息来达到贬损形象的目的 , 这种做法属于典型意义上的网络侵权行为 。
按照《民法典》规定 , 艾佳的隐私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受到了侵犯 。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 ,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 , 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 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刘万昕认为 ,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 ,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权利范围 , 细化了关于权利保护、违法情形等各项条款 , 为适应新时代的网络治理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
此外 , 刘万昕还表示 , 若“网络侵权”情节严重 , 还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 他提醒说 , “网络不是化外之地”绝非空话 , 随着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 , 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 社会将会构筑“治理共振”的局面 , 对各种侵权、违法等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
(应受访者请求 , 艾佳为化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采访人员满文飞
编辑:樊金石 校对:张颖
责任主编:于凌波 值班编委: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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