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典型案例,造成58人损失200多万

东北网6月15日讯(采访人员 佘雨桐)15日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 发布张某龙、张某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典型案例 。
【张某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典型案例,造成58人损失200多万】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张某龙、张某翠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 , 向社会公众变相吸收资金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二人是共同犯罪 , 张文龙是主犯、张玉翠是从犯 。 依法认定张某龙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三万元;认定张某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二万元;依法继续追缴张某龙、张某翠共同违法所得11 731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 173 585.46元 。 一审宣判后 , 张某翠不服 , 以原判认定其参与犯罪事实、被害人损失均不清 , 原判量刑过重 , 及追缴赃款、责令退赔损失不应由其承担为由 , 提出上诉 。 二审审理中 , 张某翠撤回上诉 。
法官提醒 , 随着社会发展 , 传统模式的直接通过吸收不特定群众资金 , 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逐渐减少 。 随之产生了犯罪分子向不特定群众承诺通过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实现定期返本得息的代为饲养宠物、种植花木果树 , 商品、服务或募集基金、保险等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 本起犯罪即为假借商品为名 , 通过手机软件“挖矿”形式返本得息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 虽犯罪分子与投资人之间行为看似正常的经济活动 , 其实质仍然是变相抬高国家所规定的存款利率 , 扰乱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行为 。 同时 , 多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亦因犯罪分子不予兑现承诺而造成投资人的实际损失 , 虽然对每个投资人而言 , 可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绝对数额并不太大 , 但考虑到这些投资人本身的经济状况 , 尤其是对于老年人、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等 , 这些数目不大的损失往往是其今后用于生活、养老、治病等方面的一生积蓄 , 对投资人及其家人生活的影响将十分巨大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存款
【张某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典型案例,造成58人损失200多万】存款是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 , 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 。 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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