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沉迷“炒外汇”,财务经理10个月频转公款2800多万!

扬子晚报沉迷“炒外汇”,财务经理10个月频转公款28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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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沉迷“炒外汇”,财务经理10个月频转公款2800多万!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张峻琦 采访人员 刘浏)6月1日,一起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该案被告人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利用其财务经理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共转账144笔,累计金额高达2812万元。检察机关察微析疑,改变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的挪用资金案件定性,以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财务经理沉迷于“炒外汇”
“我是来自首的,我把公司的2800万元转走了……”2019年1月28日下午5时许,两名中年男子匆匆走进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区分局越溪派出所,其中一位面色憔悴,耷拉着脑袋。来人名叫赵北洋,时任江苏省苏乐安养老产业公司财务经理。
【扬子晚报沉迷“炒外汇”,财务经理10个月频转公款2800多万!】2015年3月,赵北洋通过招聘,成为苏乐安养老产业公司财务经理,负责该公司资金收支往来、会计凭证审核、预算编制等工作。赵北洋的妻子是同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两人育有两女,生活幸福安逸。
不过早在2014年,赵北洋开始痴迷于外汇交易,俗称“炒外汇”,在那种一夜暴富的快感中不能自拔,甚至开始网络炒外汇。 时而“以小博大”大赚一笔、时而“一败涂地”亏光本金。他开始频频向同学和朋友借10万元、20万元。到2018年3月,赵北洋一算,几年下来赔了200万元。
利用财务漏洞监守自盗
2018年3月的一天,赵北洋偶然间发现苏乐安养老产业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下有一个“漏洞”,早已入不敷出的赵北洋开始动起歪脑筋,想拿公司的钱去“炒外汇”。
此时的赵北洋身为财务经理,当然知道财务人员挪用公司的钱是非法的。但欲壑难填,赵北洋决定冒险。没过几天,他利用漏洞将公司账户上的20万元资金转出并完成充值,操作未遇任何阻碍。看到平台显示“充值成功”,赵北洋喜不自禁。
自此,只要自己的外汇账户“爆仓”了,他就将手伸向公司账户。2018年9月,赵北洋的行为开始趋向疯狂。整个9月,他共转出公司账款25笔,共计530万元,几乎每天都要拿公司的资金中饱私囊。在9月4日到9月7日这短短4天时间里,他连续转账7笔,共计160万元。之后的几个月,他完全没有收手的意思,继续疯狂转账、疯狂投钱,2018年10月至12月这三个月的转账数量都在20笔左右,每笔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2019年初,沉浸在“外汇天地”里的赵北洋陡然发现,公司账户上的2800多万元已经被自己赔光了,他瘫倒在座椅上。明白自己无力回天的他找到公司领导,将犯罪事实和盘托出。单位领导听后马上组织财务人员彻查账目,并带着赵北洋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检察建议助力“堵漏治病”
2019年5月6日,该案被移送至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李顾芳在审查案件时感到很疑惑,“漏洞”从何而来?为何无人发现公司账面上资金急剧减少?
李顾芳认为,赵北洋的行为给发案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虽然主要原因是其作案手段隐蔽,但也反映出该公司存在账务管理松散、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向该公司发送了检察建议书,从“堵漏治病”的角度提出了不少实质性建议。发案公司高度重视,参考检察建议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了整改,把财务审批权收回集团总公司,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020年6月1日,本案一审宣判。吴中区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认为被告人赵北洋从事的是高风险外币投资且无力归还,其行为不属于挪用资金,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赵北洋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50万元,并责令继续退赔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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