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不同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模式对新能源消纳影响分析( 二 )


图1 省间增量现货市场模式下跨省区消纳示意图
优化机制2:同通道外送电量置换交易机制
现有中长期发电权交易多为在年度、月度交易 , 当新能源发电企业在预期出现消纳困难时 , 与常规电源发电企业通过双边协商、挂牌等方式开展 。 由于发电权交易需在提前确定交易电量、未来还可能要求提前确定峰、谷、平交易曲线 。 因此 , 现有发电权交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新能源腾出发电空间 , 但并不一定能够为新能源腾出输电通道空间 。
为新能源腾出发输电空间 , 是有效促进新能源跨省区消纳的关键 。 同通道外送电量置换交易作为一种新的发电权交易品种 , 可以实现这一效果 。
在交易主体方面 , 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同一区域内的常规能源发电企业 , 要求常规能源发电企业具有跨省区外送交易合同电量 , 且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常规能源发电企业可以使用相同的跨区输电通道实现电力外送 。
在交易方式方面 , 可以通过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或挂牌等方式进行 。 对于双边协商 , 新能源发电企业与常规能源发电企业就转让的外送交易通道、转让的最大外送电力空间、转让价格达成一致 。 对于集中撮合或者挂牌交易 , 新能源发电企业在月度、数日前将申报信息提交到电力交易平台 , 申报信息包括愿意购买的替代发电曲线和价格信息;常规能源发电企业申报转让外送电力空间、跨省区外送转让通道、补偿价格意愿 , 电力交易机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集中撮合或形成挂牌交易结果 。 交易结果提交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形成正式交易结果 。
在交易执行方面 , 在交易执行日前或日内时段 , 当通道已经满送 , 出现新增新能源外送需求时 , 根据交易置换结果 , 在常规电源中长期原外送交易计划中 , 减去同通道外送电量置换部分 , 新能源中长期外送交易计划中增加同通道外送交易电量置换部分 , 由新能源发电企业向常规能源发电企业支付置换费用 。 如未出现新增新能源外送需求 , 则交易置换结果不执行 。
电量置换交易模式下跨省区消纳原理如下图所示 。
新能源不同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模式对新能源消纳影响分析
本文插图
图2 电量置换交易模式下跨省区消纳示意图
3 不同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模式效果分析
以国内某典型省级电网为例 , 分析不同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模式促进新能源消纳效果 。
(1)省间增量现货交易机制效果分析
使用生产模拟方法 , 求解开展增量现货市场后送端省份新能源全年消纳情况 , 下表对比了开展省间增量现货市场前后送端省份新能源全年消纳的情况 。
表1 开展省间增量现货市场前后送端省份
新能源不同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模式对新能源消纳影响分析
本文插图
新能源消纳情况对比
从上表可以看到在开展省间增量现货市场后 , 送端省份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 在未开展省间增量现货市场时 , 送端省份新能源限电率为11.62% , 在开展省间增量现货市场后 , 送端省份的新能源限电率下降到了3.9% 。 由于开展省间增量现货市场交易 , 送端省份新能源消纳量增加了31.11亿kWh , 新能源增加的这部分电量通过外送联络线送出 。
下图展示了开展省间增量现货市场后 , 某一天内跨省区联络线上的输送功率情况及送端省份新能源限电情况 。
新能源不同新能源跨省区现货交易模式对新能源消纳影响分析
本文插图
图3 跨省区联络线输送功率情况
从上图可以看出 , 在送端省份出现新能源弃电时 , 可以通过组织省间增量现货交易 , 提高新能源外送电量 , 从而提高新能源利用率 。 省间增量现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省间输电通道富余容量空间 , 不仅可以提高送端省份的新能源利用率 , 还可以提高通道利用水平 。 但当送端省新能源弃电过多时 , 受限于省间通道安全容量约束 , 无法将全部的新能源弃电通过省间联络线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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