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妈妈|太心酸!北京女孩欲继承房产,却遭姑姑、伯伯一致反对( 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 , 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 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 , 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 通过该规定可知 , 离婚时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 , 继子女应由其亲生父母抚养 , 与继父母关系随之消灭 。
在本案中 , 通过种种事实可以认定 , 郑先生不同意再继续抚养姗姗 , 郑先生与姗姗之间继子女关系已经解除 , 所以 , 姗姗不能参与郑先生的遗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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