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刹车屡见不鲜!72岁大爷换个座摔骨折,急刹车令老年乘客“很受伤”( 二 )


另外 , 虽然李大爷患有重度骨质疏松症 , 但并非由于该原因造成其摔伤 。 因此 , 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最终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李大爷16.2万元 。
发现:致残率高达72%案例:摔成四级伤残 大妈获赔113万元在29起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案件中 , 最常见的受伤为骨折 。 29起案例中有25起申请了伤残鉴定 , 构成伤残等级的有21起 , 占总数的72% 。 绝大多数为十级伤残 , 但也有少数伤残等级高的案例 。
2018年2月3日 , 67岁的郭大妈乘坐133路公交车 , 在即将到达大井公交车站时 , 公交车突然紧急刹车 , 将郭大妈摔倒 。 因为撞击到了头部 , 郭大妈当场昏迷 。 送医后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脑干出血(桥脑) , 以及身上多处骨折等损伤 。 郭大妈经过214天住院治疗方才出院 。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 经公交公司申请 ,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郭大妈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 , 鉴定结论为郭大妈构成一个四级、一个六级和一个七级伤残 。
最终 , 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郭大妈113万多元 , 其中仅残疾赔偿金就达81万多元 。
发现:公交公司均被判担责案例:摔倒三天后才就医 公交公司仍被判赔偿绝大多数公交公司对老人受伤的事实无争议 , 他们一般会对老人提出的个别损失如护理费、营养费的金额有异议 , 或者是对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有异议 。 无一例外 , 50起案件法院均支持了乘客的合理索赔诉求 , 认为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运送乘客的义务 , 或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2019年3月29日 , 62岁的于大妈登上802路公交车 , 还未扶稳坐好 , 司机启动车辆 , 导致于大妈摔坐在了地上 。 乘务人员立即扶起询问 , 于大妈称无碍后下车 。
三天后 , 于大妈因疼痛加重就医 , 经诊断为胸12椎体爆裂骨折 。 于大妈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 , 索赔17万多元 。
公交公司认为于大妈摔倒三天后才去就诊 , 相隔时间过长 , 不能认定其损伤与公交公司存在因果关系 。
法院审理认为 , 结合于大妈的摔倒方式及受伤部位 , 法院对公交公司的辩解意见不予采信 , 最终判决公交公司赔偿于大妈16.9万多元 。
提醒:应加强公交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多起判例中 , 法院均提到 , 城市公交运输作为当前城市公共出行的主要方式 , 具有一定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 , 涉及大众出行安全 , 承运人在日常运营过程中 , 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 并同时加强车辆安全检查管理 , 以切实提高安全服务质效 。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急刹车屡见不鲜!72岁大爷换个座摔骨折,急刹车令老年乘客“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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