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二 )


公开资料显示 , 2004年中国宪法修改时就已明确写入尊重人权的内容 , 现行的《国家安全法》中也明确规定执法机关在执法时不得侵犯民众权利 , 且当对民众权利有所限制时 , 必须有合法理由且采取合理的方式 。
“事实上 ,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是成文法国家 , 只有一小部分国家和地区 , 主要是英联邦国家和其当年的殖民地实行普通法 。 但我们不会说德国、法国这些成文法国家(有法律缺陷) 。 中国法律与德法等国法律的原则和概念是相似的 。 不要一提‘成文法’就觉得有问题 。 这是错误的思维 。 ”郑若骅说 。
至于成立专门的国安事务法庭和执法部门 , 郑若骅表示 , 现在香港也存在特殊法庭 , 最典型的就是商事法庭 。 “这实际上是一件好事 , 因为法官专门处理这一方面的案件 , 他会慢慢变得特别专业 , 对争议也能把握得更好 , 对法律的发展是一件好事 。 我不认为如果成立单独的国安法庭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 我认为这甚至是一个值得参考的概念 。 ”
【专访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郑若骅告诉《环球时报》采访人员 , 目前《基本法》只规定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是中国籍 , 对其他法官主要是专业和司法才能的要求 , 而没有国籍要求 。 但香港的情况比较特别 , 世界上其他大部分国家处理国安事务的法官都必须是本国公民 , 所以如果对国安事务法官有国籍要求 , 当“可以理解这样的期待” 。 她表示 , 希望在这个问题上能兼顾国际通例和《基本法》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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