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高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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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 , 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忱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忱利用担任牙克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牙克石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 牙克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委书记 , 通辽市政府副市长 , 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区委书记 , 通辽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 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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