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 新城王振华事件最新消息

据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 。6月17日,普陀区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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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 。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 。
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当庭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 。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
2019年7月,时任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儿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7月10日被逮捕 。另据江苏省政府官网通报称,同年7月底,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撤销 。
2020年6月2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
事件回顾:
2019年6月2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带了两个女孩入住上海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天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某现金1万元 。事后被猥亵女童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 。
·6月30日22时许,女童母亲即来沪报警,经过鉴定检验,女童阴道有撕裂伤,已构成轻伤 。
·7月1日中午,王振华出现在了新城总部大楼 。当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
·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 。
·7月3日15时许,@新民周刊、@腾讯证券相继发布消息称:“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于本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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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讯证券微博消息截图

确认!王振华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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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公安分局普陀分局官微
7月3日晚间,上海警方发布通报称,2019年6月30日22时许,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接报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
根据通报,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随后,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



案情:谎称去上海迪斯尼玩 将女孩从江苏带至上海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9年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 。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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