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父母被判赔78万余元,10岁男孩高空抛灭火器砸死邻居

6月16日 , 贵州省高院公布了一批涉及高空抛物、物业纠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 其中包含在2019年引起广泛关注的“贵阳10岁男孩高空抛下灭火器砸死邻居”一案 。
2019年7月2日下午 , 被告王某某(2009年8月7日出生 , 父母协议离婚 , 约定王某某跟随其母亲方某生活)放学后欲回到贵阳市南明区某小区位于8楼的舅舅家中 , 因家中无人进门未果 。 王某某步行至7楼 , 从楼道墙上消防柜中取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推开7楼步梯间防火门 , 将灭火器竖立放在楼道打开的窗台靠外面 , 先后两次从窗台处推落两个灭火器下楼 。
第一次灭火器掉落在该栋1单元侧门地面受害人袁某某(该栋1楼住户兼经营便利店)晾晒的洋芋片后即弹进附近草丛中 , 第二次灭火器砸中正在附近翻晒洋芋片的袁某某头部 , 受害人当场倒地昏迷 , 头部出血 , 附近玩耍的两孩童亦受到惊吓 。 后受害人被物业人员发现并送医急救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经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一、被告王某某的父母王某、方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4520.5元;
二、被告某物业分公司在49226元损失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被告某物业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部分由被告某物业公司承担;
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
高空抛物 , 危害极大!
2019年11月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 《意见》对于如何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和高空坠物犯罪做出了具体规定 , 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高空抛物的 , 依法从重处罚 , 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
《意见》还对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进行了明确 。 《意见》指出 , 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 , 致人死亡、重伤 , 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 , 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 从高空坠落物品 ,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
【央视新闻父母被判赔78万余元,10岁男孩高空抛灭火器砸死邻居】杜绝高空抛物 , 违者依法严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