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家长注意!认准这款合同,可避免“套路”“卷包跑”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从教育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了解到 , 日前 , 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 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 , 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 。
中小学生|家长注意!认准这款合同,可避免“套路”“卷包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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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款合同(示范文本)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 , 共十一条 , 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 , 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 , 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 , 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 具体内容包括:
一、甲方(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 , 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
二、甲方(培训机构)应当向乙方明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上课时间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透明培训 , 接受社会监督 , 甲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
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 甲方(培训机构)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及学员的姓名、肖像、影像用于商业用途 。
四、甲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场所、教师等培训条件的 , 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 擅自变更培训方式或培训教师的;甲方因办学许可证过期,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 被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 , 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甲方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与甲方所提供服务不相符的;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给第三方或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 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 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 , 并支付剩余培训费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
两部门部署各地 , 将该合同作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 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
【中小学生|家长注意!认准这款合同,可避免“套路”“卷包跑”】【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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