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后不如实提供密接者致全镇封锁管理,父女被诉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 王健
6月16日 , 陕西白河县检察院公布了一份涉疫案件起诉书:该县一对父女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 , 面对疾控部门的依法调查 , 不及时、不如实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 使某镇疫情防控上升为封闭管理 , 该父女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因而被起诉 。
【确诊后不如实提供密接者致全镇封锁管理,父女被诉】49岁的李某甲和27岁的李某乙户籍为陕西白河县某镇 , 二人为父女关系 , 李某乙工作单位是武汉某资源管理公司 。 白河检察院审查查明 , 2020年1月20日 , 李某乙与史某某由武汉市乘火车至十堰市 , 由亲友驾车接回白河县某镇家中 。
1月23日 , 相关工作人员摸排确定李某乙系武汉返乡人员 , 即上报镇政府 。 1月24日9时许 , 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镇政府安排 , 通过电话告知李某甲武汉返乡人员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要求 。 但李某甲及家人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 仍于1月24日(农历腊月三十)中午邀请30名亲属在家中聚餐 。
2月2日 , 李某甲出现发烧症状 , 次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 2月3日 , 白河县疾病控制中心依法先后对李某甲、李某乙展开流行病学调查 , 李某甲、李某乙均以“病情诊断不一定准确”等为由 , 均只提供了家庭成员三人以外的密切接触人员七人信息 。
2月4日 , 李某甲、李某乙、王某某一家三口均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 白河县疾控中心再次对李某乙展开流行病学调查 , 2月5日 , 李某乙提供密切接触人员有李某丙和李某某两家共8人 , 但未说明全部人员的姓名 。 白河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摸排等方式 , 确定了其他密切接触人员 。
白河县检察院审查查明 , 李某甲、李某乙不及时提供的密切接触人员人数为34人 。 二被告人及家庭成员 , 在某镇密切接触人员103人 , 所幸密接者中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
白河县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李某乙在武汉市暴发新冠肺炎时返家 , 未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 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在白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 不听镇村要求仍组织聚餐 , 造成密切接触人员增多 。 当李某甲、李某乙先后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后 , 面对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依法调查 , 不及时、不如实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 其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 因造成隔离多人 , 且造成防控隔离工作受阻 , 使某镇疫情防控上升为封闭管理 , 属于有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的情形 。 被告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
白河县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 , 构成坦白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建议对二被告人各判处拘役六个月 , 宣告缓刑 , 缓刑考验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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