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漯河市政府原秘书长被判8年!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宋庆党
6月18日 , 舞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亚民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 , 依法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 对被告人李亚民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
法院审理查明 , 李昊烨为首的45人涉黑团伙自2015年以来以家族、宗亲为纽带 , 为实施犯罪形成极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 多次插手民间纠纷 , 销售假烟、骗取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利 , 纠结团伙成员聚众围堵、哄闹、滋扰等违法行为 , 从事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 。 被告人李亚民在担任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期间 , 负责协调公安、社会维稳、信访工作 , 李亚民作为李昊烨的亲家 , 利用职权 , 违规干预案件的依法办理 , 帮助李昊烨涉黑团伙成员逃避法律制裁 , 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 同时被告人李亚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 侵吞公款共计21.2231万元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李亚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25.99万元 , 数额巨大 , 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
【法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 漯河市政府原秘书长被判8年!】一审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正值疫情防控期间 , 舞阳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 提前制定宣判方案 , 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 确保宣判活动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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