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联社|微信群中辱骂警察:呼伦贝尔一市民被行政拘留5日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微信群中辱骂警察:呼伦贝尔一市民被行政拘留5日
【东联社|微信群中辱骂警察:呼伦贝尔一市民被行政拘留5日】
东联社|微信群中辱骂警察:呼伦贝尔一市民被行政拘留5日
本文插图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 “任性”必将受到严惩!
近日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某小区微信业主群中 , 一位市民发布多条辱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不正当言论 ,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后 , 该市民被处以行政拘留 。
6月7日21时 ,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在辖区卓达小区附近开展例行夜检夜查 。
次日接到市民举报称“当晚大队在查处酒驾醉驾过程中 , 卓达小区某业主拍下了交警工作照片并发送至本小区300余人微信业主群中 。 随后那某在此群中看到这些照片并接连发表多条辱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不正当言论 。 ”
这些言论一出 , 立即引起了该群群友的强烈反感 , 纷纷对那某进行劝阻 。 但那某并无悔过之心 , 在劝阻无果后 , 正义的群友截图向新城大队举报 。
大队在核实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后 , 立即联系了那某所在地派出所共同协查此案件 。
经调查 , 那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 同时其言论在社会中传播 , 歪曲民警执法行为 , 严重诋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形象 , 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民警随即将那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
据那某交代 , 当日他看到微信群中某业主发布的交警执勤照片后 , 为逞一时之快发布了一些辱骂的语音和文字 。 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
经民警批评教育后那某表示十分后悔 , 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 公安机关对那某的辱骂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
由于近些年互联网的高度普及 , 人们在互联网中发布一些语音、文字、照片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 但是一定要切记 ,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 口无遮拦的“任性”也必将受到惩罚 。
来源:呼伦贝尔交警支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