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鱼没脑子|王安石与苏轼、司马光的变法之争——师古人之风,见坦荡胸怀


苏轼是否和司马光同一阵营?为什么反对王安石变法?这个问题涉及到苏轼、王安石、司马光、熙宁变法等多个问题 , 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 一、王安石与熙宁变法
【我属鱼没脑子|王安石与苏轼、司马光的变法之争——师古人之风,见坦荡胸怀】公元1069年(宋神宗熙宁二年) , 王安石发动了旨在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 以发展生产 , 富国强兵 , 挽救宋朝危机为目的 , 史称熙宁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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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主要有三项内容:一、富国之法(包括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内容);二、强兵之法(包括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械监法等内容);三、取士之法(包括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等内容)
变法充实了政府财政 , 提高了国防力量 。 但是 , 由于部分举措不合时宜 , 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良运作 , 造成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 同时 , 变法也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 , 遭到了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对 。
因改革阻力重重 , 宋神宗的立场也摇摆不定 , 王安石两度辞官 , 并于1076年辞去宰相后隐居江宁 , 至病逝 。
公元1085年 , 宋神宗病逝 , 宋哲宗继位 , 启用司马光为宰相 , 新法全部废止 。 二、苏轼与熙宁变法
苏轼的政治思想较为保守 , 他虽不满当时的社会现状 , 但也不完全支持王安石的改革思想 , 他认为解决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法制 , 而在于吏治 , 他希望能以较缓和的方式推进改革 , 而不是像王安石那样急功近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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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说 , 苏轼不是反对变法 , 而是不赞成新法中的部分不合时宜的改革举措 , 以及新法执行过程中的不良操作 。 请看苏轼反对之变法内容:
第一 , 农业改革之青苗法 。 新法把天下民众分为五等 , 每年由政府分春秋两次按等级贷款给他们 , 帮助他们渡过“青黄不接”的时期 。 每次贷款要收20%的利息 , 所以其年利率为40%。
规定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 , 如果贫者借钱后无力偿还 , “吏督之急”则逃离四方 , 保户要分摊赔偿其贷款 , 富者还要承担“联保”责任 , “独偿数家所负” 。 这样就造成了“贫者既尽 , 富者亦贫”的局面 。
如果遇到灾荒 , 百姓的欠款可以顺延到下次收成时再还 。 但是 , 连年的灾荒造成百姓旧债未还 , 新债又增 , 本息叠加 , 越欠越多 , 以至百姓被“积欠”压得喘不过气来 , 只有逃往他乡 , 家破人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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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甚者 , 各级官吏以多贷为有功 , 假借新法之名 , 不问民之贫富 , 强行“抑配”(摊派) , 徇私舞弊 , 更进一步逼得百姓无法生存 。
第二 , 商业改革之市易法 。 国家成立“市易务” , 低价收购滞销货物 , 让商贾、行户以田宅、金银等财产为抵押赊贷钱款或物货 , 半年付息一分 , 一年付息二分 , 另纳相当于利息10%的“市例钱” , 用于市易务官吏们的俸禄开支 。
市易务为了实现多赢利 , 先动用市易务本钱 , 从各地客商处“贱买”物货 , 再“贵卖”给零售商人 , 同时强迫商户“必买于市易” , 使“市易务”成了官家的市场垄断机构 。 市易本钱始终处于全额出贷状态 , 虽有流失 , 却仍挂在账上 。 同时为了提高政绩 , 多得奖励 , 那些无法追回的呆帐、死帐在账面上都不显示 。 这样 , 上坑害国家 , 下坑害商户 , 却肥了市易务的官吏牙人 。
市易务以收息多少来衡量官吏工作的优劣 , 所以市易务官吏就以多收息钱为能事 , 有压力就有动力 , 强买强卖的现象时常发生 , 引诱民户赊贷的事件也普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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